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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

大明世祖 飞天缆车 5531 2022-11-27 19:35

  大明世祖正文卷第六章地方基层治理早在北宋时,中央集权脚步就大大加快,西方的三权分立算什么,北宋直接就是五权分立。</p>

  转运司管财兼监察;提刑司负责司法刑狱;提举常平司,负责常平茶、盐公事掌常平仓及贷放、钱谷等事务;提举学事司掌所属州县学校和教育行政。</p>

  经略安抚司掌路所属州县的军事。</p>

  到了明朝,按察司、布政司、都指挥使司,分掌刑狱、民政、军事。</p>

  学政掌教育及科举事。</p>

  不过到了绍武朝,都指挥使司摇身一变,不再管辖军户,而是以总兵担任,管理各府县的巡防营。</p>

  而巡抚,也彻底成了常职,督掌一省大小事务,真正的成为了一省之长。</p>

  除此之外,除了在省一级进行四权分立外,县府一级,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拆分权力。</p>

  如,通判一职由随缘设而变为常设,掌管一县刑狱司法,原本的司狱之吏,也归其指挥,这是直接削弱了知县的权力。</p>

  而对于原本正八品的教谕,则一举抬为从七品,掌管一县的生员、教化,权力未增,但地位大涨,仅次于知县。</p>

  巡防营设营正,其人数三百至五百不等。</p>

  而实质上,新政铺开,作为常务副知县,县丞的权力也在变更,对于民政方面的发言权也在逐步扩大。</p>

  显然,他将会成为布政使那样专署民政。</p>

  知县的权责,也渐渐变为拿总,而非直接管理。</p>

  如此,在县一级,就形成了知县为首,县丞、通判、教谕、营正四人为辅的县衙中枢。</p>

  县、府、省,三级行政分权相差不离。</p>

  也似乎是意识到了这种权力的变迁,郑森对于知县这个岗位有了更深的感悟。</p>

  监督和拿总,成了他的工作,而像是之前所聘请的钱谷师爷,刑狱师爷,也渐渐没了用处。</p>

  也正是因为处于超然的地位,摆脱了繁琐的民政,让他更能有余力面对那些士绅们。</p>

  因为士绅们狭制知县的手段,只有两样,钱粮以及人脉。</p>

  钱粮如今由县丞负责,他只负责监督。</p>

  而人脉,他就更不怕,同科且不说,就是手中的密匣,就足以应付一切。</p>

  “县尊,这是内阁发下的圣旨……”</p>

  这时,驿丞气喘吁吁而来,亲手交上了朝廷的政令。</p>

  驿站,乃是大明建立的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联络“通讯”系统,而这个系统则是由三部分组成:驿传、急递和递运。</p>

  围绕北京这个地方,这个庞大的网络系统下共有1936个驿站,驿道总长143700里,总雇员超过了十万。</p>

  其相当于大明的脉络,将北京的政令传达至全国,虽说崇祯皇帝自废自残了一把,但绍武皇帝再次拿起。</p>

  “圣旨?”郑森一楞,旋即一观,这才恍然:“终于来了。”</p>

  驿丞满心好奇,但却不敢多问。</p>

  摆在最上面的,则是关于执法部门的。</p>

  只见其写道,要求各县、府,增设巡警司,专司执法一事。</p>

  其主官为正八品,受到通判、知县的双重统辖,负责一县的治安事宜。</p>

  人数五十至五百不等,由各县酌情招纳。</p>

  说白了,这是吃县衙饭的,多大能耐招多少人,视财政情况而定。</p>

  这是执法权的独立,也是对于巡防营的补充。</p>

  巡防营毕竟是军队,一些治安问题还得专人专治。</p>

  至于后面的一篇,郑森阅览了数遍,思量多时,才有了决定。</p>

  旋即,郑森就召集县丞、通判,六房书吏,商议起巡警司之事。</p>

  十来个人挤得满满当当,对于郑森这个年轻得不像话的县尊,倒是多为尊敬。</p>

  “黄册之事,务必精确,对于各村寨决不能疏忽漏掉……”</p>

  “各地坡塘,沟渠,要多加修缮……”</p>

  聊了一些杂事,郑森才翻出朝廷的谕旨。</p>

  “这巡警司,按照朝廷的章程,县城须有,各里、乡镇也设所,管辖本县治安之事,你们觉得应该增添多少人?”</p>

  “县尊,本县乡镇不多,只有寥寥数个,里却有五十余个,如此假使县城百人,各里两人,共计两百余人足矣。”</p>

  县丞一番思量,说出了一个数字,然后看着郑知县,等着他决定。</p>

  “县城万余人,百人不够,而各里设一人为好,如此稍减些人,县仓也能轻松些……”</p>

  户房书吏如今贵为正九品,且废除了贱籍,可以说地位骤升,在衙门说话的声音也是颇大。</p>

  郑森默然以对。</p>

  实际上,一个县城,光是白役就有三五百人,才堪堪治理,百余人只能算是将就。</p>

  他何尝不想招满,但财政供养的人太多,将入不敷出。</p>

  叹了口气,郑森又拿出了最后的公文,让众人过目。</p>

  只见这个公文一见之就让人触目惊心:论里甲、坊厢之不足――</p>

  明初,以城内设坊,近城设厢。</p>

  乡间则以110户为一里,十户为一甲。</p>

  十户钱粮最多的为里长,轮流担任,里长的职责是:“轮年应役,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。”</p>

  简单来说,就是督办赋税、徭役。</p>

  另外,设“德高望重”者为里老,劝善,以及排解诉讼,先经过里老的调节,如果不行再到衙门,如果不经过里老,只赴衙门,则称之为越诉。</p>

  里甲制是朝廷的根基,虽说崩坏了些,但却根深蒂固。</p>

  但里甲制有个最明显的缺陷,那就是哪里来刚好的一百一十户人来凑成一个里?</p>

  “城内各坊之下,将设字铺,以千字文为序,每个街道应当有一铺,负责治安、走水等事宜,各字铺,应设一名巡警。”</p>

  郑森目视众人,解释道:</p>

  “至于乡间,则三至五里设一乡,统管数百户,每乡则以‘管、教、卫’三人。”</p>

  “管为治事,设乡长;教为教化,设乡老;卫则是卫村保民,循禁贼盗,设乡警。”</p>

  乡长、乡老、乡警,是县衙对于乡间的统治延伸。</p>

  “从九品?”县丞阅览完,大吃一惊,皱着眉头道:</p>

  “又是吃县仓的,本县哪来那么多钱粮啊!”</p>

  “三老可以免徭役,年禄就定在十块银圆,十石粮,足够了。”</p>

  郑森随口道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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