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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、江山秀

跃界者 千羽裔 3579 2021-08-08 05:11

  风高云淡,晴空万里,云洲的天气总是如同这里的人一样潇洒自在,就在人们的视线全都定格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美剑之争时,路边的老槐树上,却悄然多了两个小黑点。

  “堂堂骊山剑派,宋青山还是什么骊山三杰之一呢,也太孬了吧,四打一都能打成这样,本来还想着有机会去天骊山学习剑法,看来还是算了!”男子趴在一节树枝上,小声说道:“帮主,你这次可要失算了,我看骊山剑派不过是徒有虚名,什么云洲剑宗,就这两下子,怎么帮我们的忙啊?”

  上方传来一道女子嗓音,轻轻叹息道:“骊山剑法的精髓在于相互配合,由多人结成剑阵,才能展现出真正的威力,一柄绿蝰确实不够看,要是骊山三杰都在此地,那便好了!”

  “帮主,那个臭小子叽叽歪歪,是不是有病啊!我怕他坏了我们的大事,要不我过去一脚把他给踹了?”

  这一次没有得到回应,男子习以为常,拧了拧有些发酸的脖子,继续以一种不太雅观的姿势趴在低一些的树干上,喃喃道:“爹娘保佑,菩萨保佑,老祖宗保佑,这次无论如何也要帮我们解决燃眉之急,那个唠唠叨叨的臭小子,不行请老天爷赐一道天雷,把他给收走吧!”

  高处的树枝上坐着一位女子,身材修长,皮肤微黑,姿容不算出彩,只是眉宇之间透露着不同寻常的气质,三分英气,七分秀气,一双灵动眸子,如同夏日里的清泉,让人不敢逼直。她低头瞪了一眼,说别人唠叨,其实自己更是个话痨的年轻男子,立刻静若寒蝉。

  话说路边的这场美剑之争,由于杨辰的路见不平,见义勇为,非但没有呈现出一边倒的局面,反而愈发的势均力敌,让人大饱眼福,白衣男子更是被吹捧到了“执剑不败”的境界,不论对方几人,是何境界,如何出招,他都能应付的过来,只是没法轻易取胜便是了。

  年轻公子体内气机流转,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,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,就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,在云梦森林修行了半个多月,飞火流星持续的时间比以前更长了,也更快了!

  谁也没有想到,这位吊儿郎当的年轻人,竟然会是一个修行者,云洲作为膏粱子弟的盛产地,几乎可与中神州比肩,杨辰自然是被划入此列,怎么看都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杂号公子,事实也确实如此。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位纨绔写在头上的年轻人越发的让人难以捉摸,气机强盛,而且身法奇快,与那位白衣男子形成极大反差,一黑一白,交相辉映。

  若不是手段下作,难登大雅之堂,还真有点少侠的味道!

  一阵惊呼声中,白衣男子长剑脱手,高高的飞向上空,是杨辰指挥的四面合围之术配合上乔冉语言攻势,最终由年轻公子蓄势已久的画龙点睛踢一锤定音。

  天丛云剑在晃出了耀眼的光芒,杨辰和百里狂三高高跃起。

  一道长鞭猛然从老槐树的顶端重重抛出,不及二人争夺流光如玉的美剑,长鞭缠绕剑柄,将天丛云剑拽向大树顶端。

  女子轻巧的接住长剑,近看之下,不禁心头一震,想不到世间还有如此好看的佩剑,握在手中让人心生一股豪迈之气,仿佛自己就是天下最风流的剑仙。她瞥了一眼众人,笑眯眯问道:“这把剑挺漂亮的,你们说,跟我是不是挺相配啊?”

  宋青山急中生智,率先上前一步,拱手抱拳的道:“骊山剑派宋青山,跟姑娘说句实话,此剑只是空有一副好皮囊罢了,并无特别之处,恐怕配不上姑娘,姑娘若是想要佩剑,我骊山名剑无数,姑娘可随我一同返还,宋某理当为姑娘亲自挑选!”宋青山言辞恳切,以为对方是个好糊弄的乡下姑娘,殊不知一切都在对方的算计之中。

  宋青山不会知道,从百里狂三的出现,到他们的那场“意外”相遇,再到如今争锋相对的局面,都是这个看上去很良家的女子一手造就,更不会知道,自己连做对方棋子的资格都没有了。

  女子丝毫不买账,手指轻弹剑锋,说道:“你们天骊山也能称得上名剑无数?可据我所知,除了那柄失踪多年的龙渊,就只剩下骊山三色剑能拿的出手了,你手中的绿蝰是其中之一,可惜啊,跟它比起来,还差着十八条街那么远呢!”

  杨辰一向唯恐天下不乱,笑呵呵说道:“这位姑娘真是好眼光,此剑名叫天丛云,可比骊山名剑厉害多了,跟姑娘你太相配了,你喜欢,就送你好了!”

  女子会心一笑,心中了然。

  作为天丛云剑的真正主人,百里狂三没有说一句话,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,心里已经暗暗打定主意,等棋剑书大会结束,自己会马上离开这个毫无道理可讲的野蛮之地,今生今世不再向北而行,去你的塞外江南,草原风光,老子不稀罕!

  小城的本地人几乎都认得,高坐树枝的那位女子,正是天水城中一个小帮的帮主江山秀,说是个帮派,其实光听名字就知道,芥子帮,不过是一株无根浮萍而已,这样的江湖帮派,云洲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七八个老弱病残聚在一起,说好听点是拉帮结派,说的难听一点,苟且偷生,混吃等死罢了!常常为了一些蝇头小利不择手段,尤其是这位女子帮主,靠着有点小聪明,在各个帮派之间兴风作浪,反复无常,为了一颗铜板,能和任何人做买卖,视财如命,狡黠如狐,有奶便是娘啊,最终活活把自己变成一只人见人厌的过街老鼠。

  看客老爷们自然不会买账了,骂骂咧咧,说起话来更是一个比一个糙,无一例外都是在调侃这位惹人厌的女子。说对呀,这剑是挺漂亮,但跟你那是真的很不相配,你是眼睛瞎了,还是找不着镜子,难道就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吗?说如此漂亮的佩剑,就只配做那位白衣谪仙人的禁脔,你跟那个满嘴昏招的王八蛋倒是挺相配的!说你一个小丫头片子,跟着瞎掺和啥呀,还不如花点心思把自己收拾干净一点,没准还能去青楼撞撞运气。

  树枝下端的男子按住腰间的破烂铁剑,愤愤道:“一帮大老爷们,比街口的长舌妇还要恶毒,有朝一日,我李富贵一定要把它们的舌头都切下来泡酒,不...,喂狗才好!”

  “计划有变,待会见机行事!”这种程度的眼光和言语,女子根本赖得搭理,继而低头朝着百里狂三和杨辰说道:“你们两个倒是挺厉害,让人顺眼极了,这剑我也看够了,反正我也不会使剑,还是还给你们好了,可是剑只有一把,我给谁好呢?”

  女子不易察觉的转了一下眼珠子,面有菜色,眼中却极有神彩。

  这一幕,杨辰再熟悉不过了,只听她又说:“我看这样好了,你们谁肯帮我一个忙,我就把剑给谁,如何?”

  话音刚落,只听得一声豪迈嗓音从远处传来,“这个忙,老夫帮了!”小道之上,突然刮起了一阵诡异狂风,卷起一道道尘埃,让人睁不开眼睛,好在来得急去的也急,一切只在片刻之间。

  所有人还未回过神来,女子手中长剑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
  “传世美剑,借老夫一赏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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